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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于:2024-01-16 09:12:55


    

一、事项名称: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二、实施机构: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二)具体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进行前款所列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要件的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全文

(二)需提交的具体材料

1.《内河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2.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港口岸线使用(或者交通运输部关于使用岸线的意见)等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

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施工简图);

4.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5.与内河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建设、施工单位为同一单位时除外);

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施工作业时);

7.参与施工作业(活动)的船舶清单;

8.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六、事项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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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办公时间和地点

(一)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址

线下办理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层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

(三)交通指引:市内游3路,游5路、游6路、31路、66路、79路在唐山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十、咨询预约方式

咨询预约电话:0315-2806300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315-2806318

 


主办单位: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50010

地址: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1

网站标识码: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