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于:2024-01-16 09:17:47
一、事项名称: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二、实施机构: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二)具体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国家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余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第十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要件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二)需提交的具体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批,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文件;
(二)初步设计文件;
(三)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经核准的项目申请书,或者备案证明。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批,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集中报批。对于工期长、涉及专业多的项目,可以分批报批。项目单位在首次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时,应当将分批安排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六、事项办理流程图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办公时间和地点
(一)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址
线下办理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层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
线上办理地址:http://www.hbzwfw.gov.cn/(河北政务服务网)
(三)交通指引:市内游3路,游5路、游6路、31路、66路、79路在唐山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十、咨询预约方式
咨询预约电话:0315-2299987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315-28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