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于:2024-01-16 08:59:20
一、事项名称: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二、实施机构: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第三十七条
(二)具体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审批情况及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不再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要件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二)需提交的具体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经相关专家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以及其对港口安全、生产和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
3.施工单位和人员资质的证明材料;
4.事故应急预案。
六、事项办理流程图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办公时间和地点
(一)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址
线下办理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层分领域综合受理窗口
(三)交通指引:市内游3路,游5路、游6路、31路、66路、79路在唐山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十、咨询预约方式
咨询预约电话:0315-2806300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315-280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