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港口经营许可证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港口经营企业: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唐山市港口经营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便利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港口经营许可相关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行“无接触、少接触”方式办理涉港审批服务事项。从即日起到疫情防控结束,对港口经营许可等涉港行政服务事项继续采取“无接触、少接触”的方式办理。鼓励申请人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渠道申报办理和业务咨询。所需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寄至我局,并附上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我局审批后将港口经营许可证等邮寄送达申请人。对确需线下现场办理的业务,采取预约方式,申请人可拨打预约电话0315-2855650提前预约。
二、延长到期《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唐山市港口经营企业涉及《港口经营许可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且因疫情原因确实不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可暂不换证,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
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50010 地址: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