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2023年学法计划
作者:政策法规处 发布于:2023-03-31 08:48:22
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2023年学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海航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唐政办字〔2023〕25号)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学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紧紧围绕海航系统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工作,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海航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理、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质效。
三、学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学法用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海航系统依法行政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精神,持续开展好宪法学习,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形式多样化、宪法学习活动常态化。(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三)深入学习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从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援助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法律学习活动。(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四)深入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涉港涉海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五)深入学习与安全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国家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力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学习宣传活动。(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具体学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唐山市港口条例》等;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他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四、学法方式
(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二)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学法。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按照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推进本单位(部门)学法工作,同时,可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各自学法内容,制定“个性学法清单”,自觉加大学习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三)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民法典宣传月、海航领域宣传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及海航领域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要求上来,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本处室(单位)浓厚的学法氛围,有效推进海航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二)注重效果。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学法计划,确保做到学法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学习人员“四落实”。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的基础上,根据部门特点和工作职能,抓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有针对性地推进学法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三)加强考核。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取得实效,坚决克服学法不认真、走过场现象。
附件1:《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全员学法计划表》
附件1:
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表
计划名称 |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参加人员 | 学习 方式 | 牵头 单位 |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 | 第一季度 | 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及相关解读 | 局党组成员 | 集中学习或自学 | 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
第二季度 | 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解读 | ||||
第三季度 |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质;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及相关解读 | ||||
第四季度 | 学习习近平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宪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及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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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全员学法计划表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参加人员 | 学习 方式 | 牵头 单位 |
2023年1月 |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 全体干部职工 | 集中学习或自学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2月 |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
2023年3月 | 《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 | |||
2023年4月 | 《国家安全法》《刑事诉讼法》《国防法》 | |||
2023年5月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民法典》 | |||
2023年6月 |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
2023年7月 | 《中共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机关党委 | ||
2023年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 政策法规处 | ||
2023年9月 |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
2023年10月 | 《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 | |||
2023年11月 | 《行政处罚法》 | |||
2023年12月 |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唐山市港口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