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的公告
作者:政策法规处 发布于:2023-12-11 07:53:31
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的公告
为进一步实现海航领域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针对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提出16条具体服务举措和制度规范。现公告如下:
1.实行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和市民服务中心进驻窗口首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应即时对服务对象所咨询问题给予解答,告知其业务受理、办理处室(单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服务对象到该业务所在部门咨询。
2.服务对象到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或市民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咨询或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3.承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时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法定时限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在时限内办结。
4.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行政服务事项,经过服务对象作出相应承诺后可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
5.在工作时间内,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政务服务事项未能办结的,且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提供延时服务。提供延时服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延时服务费用,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财物。
6.对有期限的许可证或备案事项,提前2个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提示服务对象按期申请办理延续等相关手续,避免因许可证书或备案事项到期过期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7.对办理相关许可证延续换证、变更等政务服务事项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查明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相关材料无变化且可以通过档案资料查明的,申请人无需提交;通过本局备案的相关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对确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可自愿采取电子版(PDF)或纸质材料影像版等“无纸化”方式提交,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
8.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实行7×24小时“全时段”受理审批服务;渔船检验根据渔民实际需求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灵活工作方法;对内河商船检验依申请实行上门服务。
9.对政务服务事项,开通互联网全流程导办服务,导办员利用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为企业群众提供办事指引、“一对一”在线实时互动和“顾问式”深度解答。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跑办次数,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10.对港口建设重点项目接入“快速服务通道”,“一对一”配备“项目管家”,提供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跟踪服务。
11.对因特殊原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局机关或市民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可根据其需求提供预约服务,在约定时间内为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12.对于当场无法取得的审批文书,且需领取实体审批结果(许可证/批复/文件等)的,可自愿选择“免费邮寄”服务,我局将在审批结果作出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寄递,对企业和群众不收取任何费用。
13.设立并对外公布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和服务监督电话,进一步方便广服务对象咨询办理海航政务服务事项,对存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14.接待服务对象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与服务对象交谈时使用普通话、态度自然真诚、面带微笑、文明用语,认真回答服务对象询问的与政务服务有关的问题。
15.向服务对象提供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廉洁自律规范:严禁索取或接受服务对象及相关人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或通过服务对象及相关人以各种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参加服务对象及相关人的宴请、各类休闲娱乐活动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一切活动;严禁泄露行政服务中获知的重要信息或资料,或利用其谋取私利;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服务对象说情、放宽条件或利用职权干预正常的行政服务;严禁向服务对象及相关人提出任何与本岗位行政服务无关的要求;严禁私下向服务对象或相关人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16.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回访制”,拓展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定期挑选政务服务事项,采取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回访调查,主动了解服务对象办事情况,对回访中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核实,快速回应处理,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政务服务咨询、监督电话
部门 | 咨询(监督)电话 | 业务范围 |
驻市民服务中心窗口 | 2299987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17项进驻政务服务事项。 |
政策法规处 (行政审批处) | 2855650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17项政务服务事项。 |
打私处 | 2856522 | 内河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内河港口许可,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内河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签注,内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渔船除外),高速客船使用非专用码头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 |
技术安全处 | 2855738 | 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港口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 |
运营管理处 | 2852605 | 船舶港口服务、水路运输辅助业、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的经营人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 |
执法支队 | 2856932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等政务服务事项。 |
机关纪委 | 2858577 | 政务服务监督。 |